晚上去了附近的國中-也是以前的母校運動。一方面試試新的跑鞋,一方面也是真的覺得自己胖到人神共憤,趨近20多年來體重的「顛峰」了。
一圈又一圈,環繞著操場其實非常單調。偶爾望著遠處豪宅區的燈光,或是101,或是圍籬外呼嘯而過的車流,也或者是被浮動不安雲層所遮掩的天空。
隨著心跳加快,呼吸急促,體溫升高,開始冒出汗珠。然而並沒有想減緩步伐的意思,隻是一直往前。
我一直到二三年前都是很討厭跑步的。但那也是因為,我真得很不擅長運動。不管是跑步也好球類運動也好甚或遊泳也好,我總是體力倒數,規則不清楚,
換氣學不會,在遊泳池裡還是滅頂。所以我討厭運動。也或者其實說,因為不會運動。裡面最討厭的就是跑步,因為我永遠都是前三名,倒數前三名。
當別人都在休息納涼時,我在跑道上越來越尷尬。
也許一直想要扭轉這個討厭。
開始主動嘗試慢跑是大概二三年前,狀況跟現在一樣,氣虛體弱睡不好,隻是等一個爆點,就可以把我整個吞沒。然後從一兩圈開始,大概二個月,每天進步
一點點,發現自己雖然跑不快,但是可以撐可以耐,好像終於找到了切入點。
我想我的討厭隻是因為做不好。
做不好就看不見自己的價值在哪裡。
逃避比起努力而言,總是最快解脫的。
以前不喜歡苦瓜,但會主動點苦瓜,細細品嘗它的苦澀,最後竟喜歡上苦瓜。
一直不喜歡酸味,但偶爾還是會點,挑戰自己極限在哪,雖然還沒喜歡上它。
如果害怕上台,就一直上台,直到臉皮麻木為止。
不喜歡有害怕的事情,那似乎是一種軟弱的象徵,雖然我所畏懼的事物已經可以列成一張無止盡的清單。
所以在能力所及之處,逼迫自己一點點去碰觸那些害怕的事物,征服它以後,我想我就成長了。
當所有的討厭變得不討厭,畏懼的變成無所畏,那時,我應該就能真正欣賞自己了。。
當然簡單來說,也許一句自虐就可以勝過千言萬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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