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正因為國家什麼都不做,所以隻能靠自己了。".......語出自加賀恭一郎
美國允許慢性死亡,飲食不正常,生活作息不正常....,卻不能忍受安樂死?這樣算道德高標嗎?我倒覺得是假道學,因為寵物可以安樂死,甚至可以自認"大發慈悲"的替死刑犯注射毒液,減輕死亡的痛苦。反對之人認為Jack Kevorkian是在扮演上帝的角色,說實在的,牽扯到生與死,誰不是在扮演上帝?Jack因二級謀殺而受審,為何都沒人問他的動機為何?難道他是羨慕Thomas Youk坐在輪椅上所以才注射?還是他覺得Janet Good在做化療時,身上插的管子很時尚,所以他也想要?若見死不救算奪人生命,全世界肯定有1/4的人都要被關。如果今天是自己決定要這麼做而非被逼迫,法律上稱作兩情相悅,而非強暴。當然啦,有人認為兩者是不能相提並論的。
延續生命就是好的決定嗎?也許對想活下去的人來說吧。會選擇走上這條路的人,應該都是意志力比較脆弱,不夠堅強,心想著這樣半死不活的算有尊嚴的活著嗎?除了經濟上的負擔,有多少家屬是受過訓練的家護?身體就算能撐下去,心理也快垮了吧,否則也不會求助Jack。美國人老愛在嘴上掛著"自己的生命自己做主",其實也隻是口號罷了。也許會阻止安樂死隻是因為大藥廠的銷售額會降低,醫院沒絕症病人上門也說不定。我個人認為Jack已經有了職務倦怠,他厭倦看著病人及家屬痛苦,他救不了他們,隻能送他們最後一程。當然,一方面也是Jack認為光是允許可協助病患是不夠的。萬一哪天哪位檢察官要競選州長或大法官之類的,決定來個殺雞儆猴.....真正受苦的人又是誰?
安樂死不等於重新來過(reboot),如果能決定自己死前能和家屬好好告別,或者選個景觀不錯的湖邊小畔,有宗教信仰的人可以向神父告解,甚至赦罪,這樣來個全套的服務也不錯。隻是如果演變成像葬儀社這種行業,就又充滿銅臭味了。死亡,又有誰是滿心歡喜的迎接呢?死亡是個嚴肅的過程,可以用黑色幽默來看待它,像Emma thompson的「Wit」,或是哭的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的「Two Weeks」。終究得面對它,隻是....準備好了嗎?
幸好編劇沒著重在:主角一開始總是懷疑自己的決定是否正確,接著開始自我說服所做所為是順從天意,再來視為理所當然,不顧旁人的諫言。......之類的八股情節。....仔細想想,其實是有的。
- Dec 04 Sun 2011 00:36
You Don't Know dea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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