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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前進麥當勞我隻吃兩樣東西,麥香雞和鮮肉滿福堡加蛋,後者因為隻賣早餐,對我這種做夜班的人更是珍貴,因為正常狀態下是爬不起來的。要是趕得上,一次總是買兩份,全部吃光,從來沒有任何一樣食物能平它的紀錄。

似乎當時滿福堡這種質感的麵包隻有麥當勞獨一份,內裡濕潤,孔洞不小,但吃起來就是順口。同樣別無分號的還有肯德基的比司吉,但比司吉太油,又鹹,偶爾吃一個很香,要一直吃下去,就不如滿福堡清爽了。

到了加拿大,對滿福堡的愛戀突然下降不少,因為,根本每個超市裡都有得賣,一條六個才一塊多加幣,平常到不能再平常。一開始還猛吃了一陣,後來便漸漸地鬆了。而同時,在台灣一點也不珍惜的普通白土司突然又令人朝思暮想起來,果然人性本賤。

鬆是鬆了,不代表從此不愛。家裡還是常常有,買回來往冷凍庫一扔,要吃的時候解凍烤一下,照樣新鮮好吃。

 

這個食譜是從PTT精華區看來的,原來也隻是做做看。做了才發現,比起做麵包,滿福堡簡直簡單到不行,幾乎隻要會發麵就可以,沒有麵包那麼多甩打拉薄膜控溫控濕控時間的講究。要是發現隔天缺早餐,從量粉開始,不用一個半小時就能完成。超市裡六個賣我一塊多乍看便宜,其實原料簡單又沒有技術含量,真的賺很大。

 

 

中筋麵粉    1.5杯

酵母          2t(這應該是乾酵母的量,我用速發酵母,隻用一半)

糖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1/2t

鹽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1t

水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0.5杯

奶油          1/8杯

粗玉米粉     少許(沾麵團用)

 

把除了粗玉米粉之外的所有東西通通和在一起,揉成一個光滑麵團,不用刻意揉出筋度。然後分成六個,搓圓再壓成圓餅,兩面沾上玉米粉,用保鮮膜蓋起來發成兩倍大。

然後用平底鍋,開最小火,鍋裡不必放油,兩面各烘五分鐘,好了。連烤箱都不必動。

 

照片裡我的玉米粉沾太多了,吃起來有點擱牙。原來以為不用不行,後來發現其實也沒有太大差別,並不會因為沒沾粗玉米粉就容易焦掉之類的,所以後來就不沾了。

 

 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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